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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1320人!正式编制!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来源:贵州就业信息网 时间:2022-07-07 作者:贵州就业信息网 浏览量: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编内正式

招考人数:132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

报名时间:7月13日 至 7月15日

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132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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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校由具体招聘学校确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7月13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7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7年报考公务员,2018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7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2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2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2.2017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实填写《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市、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7月1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年7月15日17:00至7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或区(市、县) 教育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和“贵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26日9:00至7月29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阳市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7989391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考试类别为C类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的,须按有关要求一并提供)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教育综合.知识》网课

三、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2022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 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体检

  体检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市教育局、招聘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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