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编外合同 招录人数:2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
根据《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结合《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4〕55号),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都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信息 1.岗位名称: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 2.招聘数量:2名 3.工作地点: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大厅 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人员。 (二)具体条件 1. 年龄:20周岁至40周岁。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入职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体检报告,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其他要求:限都匀市户籍就业困难对象;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 提供虚假信息的; 3. 已真正享受或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4.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 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大厅2楼A213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做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5.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都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由都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1.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 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由用人单位都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约,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有关事宜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实行兼职。 (二)岗位待遇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和《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黔南人社通〔2024〕55号)文件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都匀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包含5险在内)】。 联系人:钟云凤 联系电话:0854—4999806(咨询时间9:00-12:00,13:00-17:00) 来源:都匀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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